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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制度一、總則 第一條、為保守公司秘密,維護公司權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 第二條、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,依照特定程序確定,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。 第三條、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。 第四條、公司保密工作,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。 第五條、對保守、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、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。 二、保密紀律要求 第六條、保密紀律要求 。ㄒ唬┎辉撜f的話,不要說;不該問的事,不要問;不該看的文件,不要看;不該記錄的事,不要記錄; 。ǘ┎坏蒙米詳y帶密件外出;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;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;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;不得利用公用電話、明碼電報以及郵局辦理保密事項; 。ㄈ┌l現泄密及時報告,采取補救措施,避免或減輕損害;客人問及公司秘密,應予以婉拒、避談; 違反上述條款的,根據泄密程度分類進行嚴懲。 三、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七條、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: (一)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。 (二)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、經營方向、經營規劃、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。 (三)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、協議、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、主要會議記錄。 (四)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、統計報表。 (五)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。 (六)公司職員人事檔案,工資性、勞務性收入及資料。 (七)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。 一般性決定、決議、通告、通知、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。 第八條、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"絕密"、"機密"、"秘密"三級。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,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;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,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;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,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。 第九條、公司秘級的確定: (一)公司經營發展中,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; (二)公司的規劃、財務報表、統計資料、重要會議記錄、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; (三)公司人事檔案、合同、協議、職員工資性收入、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。 第十條、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、資料,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、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,并確定保密期限。保密期限屆滿,自行解密。 四、保密措施 第十一條、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、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、收發、傳遞、使用、復制、摘抄、保存和銷毀,由綜合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;采用電腦技術存取、處理、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。 第十二條、對于密級文件、資料和其他物品,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: (一)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,不得復制和摘抄; (二)收發、傳遞和外出攜帶,由指定人員擔任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; (三)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。 第十三條、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、生產、運輸、使用、保存、維修和銷毀,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,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。 第十四條、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,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。 第十五條、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,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: (一)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; (二)根據工作需要,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,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; (三)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。 (四)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。 第十六條、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,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,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。 第十七條、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,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;總經理接到報告,應立即作出處理。 五、責任與處罰 第十八條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,給予警告,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: (一)泄露公司秘密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; (二)違反本制度第十條、第十二條、第十三條、第十四條、第十五條規定的秘密內容的; (三)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。 第十九條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,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。 (一)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,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; (二)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,為他人竊取、刺探、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; (三)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。 六、附則 第二十條、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: (一)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; (二)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。 第二十一條、本制度自本下發之日起實行,適用范圍為白山市恒基市場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工作人員(包含在職和臨時人員)。 第二十二條、本制度的解釋權由公司領導班子負責。 |